6月28日,我校在办公楼四楼附楼会议室召开教学、科研物资耗材采购工作会。资管处,监察处,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等60余人参会。
监察处负责人对教学、科研物资耗材采购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在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不得存在侥幸心理,做出违规行为;二是科研经费要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使用,不得套取科研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监察处在采购过程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为使用方提供优质服务。
资管处负责人介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对物资耗材采购中的若干问题进行解答分析,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转变思想,适应新形势要求,二是干部党员骨干教师要带头执行规定,三是建立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