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要求,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党风建设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这是学校中层正职干部在3月21日召开的攀枝花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所作的述责述廉报告的内容。这也是学校首次安排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询问质询和民主测评。
学校中层干部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述责述廉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近年来,学校紧紧围绕“责”字做文章,不断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让各级干部知责、明责、履责、述责,并加强追责和问责,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改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方式。从2016年开始,按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分三个层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即: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与校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订责任书;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与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了各级干部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与追究等事项,对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与校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订责任书
二是加强对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落实分管责任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监管,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听取分管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汇报;明确要求二级党政班子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定期向学校党委或分管校领导汇报工作。年末,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及干部职工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对其进行考核评分,考评结果纳入单位、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同时,学校出台了《攀枝花学院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领导干部不按要求落实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或落实责任不力的情形,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攀枝花学院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
三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制度。从今年开始,学校要求全体中层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干部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向校领导及两委委员述责述廉,受述主体对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安排干部代表在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现场述责述廉并接受询问质询和民主测评。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以上工作的开展,增强了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促使各级干部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有效落实。